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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緣家書大長篇】 誰不 deserve 一個 second chance?政治正確的 Cancel Culture
【隨緣家書】
2024.04.10

日前說了這麼多,每次看見這類 #metoo 案子(很多都是身邊人),都覺得有兩個根本結構性問題得不到應有討論,那才是花生之外的重點。 第一,為甚麼有這麼多 #metoo 案例都是事隔多年之後才出現? 其中一個結構性原因,正是現有法律對這類爭議沒有足夠保障,當事人才不得不訴諸公審。以談及的其中一「案」為例,當事人是否一腳搭N船、對方是否同意那是私人糾紛或「開放式關係」,本來只有當事人雙方自己才能說清。但如果未經對方同意收藏私密照,有了物證,那就是另一個層次。法律上,這很難說是犯法;道德上,卻明顯很有爭議。 然而如果有法律訂明,藏有對方不同意而涉及裸露的照片,本身已經是違法,那才會令人習慣了分手後「del相」,作為基本動作。否則投訴者明顯有強大怨氣,除了怨對方,其實也怨這個社會令他/她(們)除了訴諸公眾,其實沒有別的選擇。 慢慢下來,這只會成為逆向勒索的手段,例如某些外國公眾人物被翻出幾十年前的舊賬,但一來時代久遠,二來沒有其他人證物證,往往就會淪為羅生門。除非公眾人物本身就走花花公子路線,否則這一招非常靈驗。 第二,如果任何類似案子的後果,都是當事人要消失於公共空間,乃至失業、社會性死亡,這兩者的因果關係,就很容易出現 disproportional 的後果。昔日的哲學家,幾乎個個私德有虧(參考《行為糟糕的哲學家》一書),如果他們的著作全部要下架,那豈不是人類沒有哲學?就像張五常因為被指逃稅,而被美國通緝,但理論上就算他要坐監,他繼續寫的經濟評論,也依然會很有參考價值。 這種 cancel culture 如果無限延伸下去,後果是科普工作的門檻會很高,而不能有錯誤的空間,那就會令有能力做科普的人不願意走這條路,不願意面對公眾。後果二是如果不存在任何改錯空間,自然也會助長「把心一橫」的心態,覺得反正自己不會得到原諒、已經「社會性死亡」,本來的謀生方式也成問題,倒不如、也唯有去到最盡,例如從事一些自己本來最看不起的工作,像為政權當打手。 所以,我很希望這些被#metoo纏繞的當事人可以settle之後,重新出發,回到公共空間。我認識很多前半生很爛、後半生很偉大的人,也認識很多前半生很偉光正、後半生各方面都很墮落的人。每一個人的天性都是有善有惡,每一個人都 deserve second opportunity,而在這類 critical moment,往往就是一個人最後走向哪個方向的關鍵。 ▶️ 【哲學20分・陶國璋 002】批判思考(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EWJ0N6iP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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