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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香港回憶第二集:我的博物館 196 🇬🇧】 1987年的BN(O)申請指南:當香港人同時有兩本英國護照
【我的香港回憶】
2024.05.04

年份:1987年 來源:英屬香港政府 一位網友離開台灣到英國居住,臨行前送來一些舊香港文物,非常有心,入面包括了一份1987年香港人申請BN(O)護照的 original 表格,很珍貴。 不久前,一位青年朋友和我討論了很久BN(O)出現時 Vs BDTC 的技術問題,也許有朋友會感興趣,正好一次過分享。 BN(O)護照是一個新品種,出現於《中英聯合聲明》簽訂之後的1985年《Hong Kong Act》,正式確定香港人在1997年7月1日之後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 BDTC);但為了維持英國和香港人的聯繫,特別推出另一款1997年後依然適用的全新英國護照,就是現在大家熟悉的BN(O),最終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後大派用場。 BN(O) 護照在1987年開始供香港人申請,最初申請的人數很有限,因為大家都習慣了使用BDTC護照,也不知道BN(O) 1997年後有甚麼用。直到六四事件出現,香港人感受到很快就不會再有 BDTC身份的徬徨,申請BN(O)的人數才大增。 印象中,昔日家人申請BN(O)時,是要拿舊的BDTC護照去更換的,入境處會收回你的BDTC,一換一。但根據《Hong Kong Act》,並沒有強制規定申請了BN(O)的人,在1997年7月1日之前不能同時持有另一本有效的BDTC護照。於是在1992年開始,港府又公佈了新的行政規例,糾正錯誤,讓港人同時擁有兩本英國護照,申請BN(O)不會被要求繳回BDTC;而昔日被繳回BDTC的,也可以從新申請。 網上可以找到1992年的新聞,那些希望同時持有兩本英國護照的香港人主要是貪方便,因為從前的旅行檔案都在舊護照之內,當然也是以備不時之需,可見當時是何等人心惶惶。至於香港主權移交後,BDTC 沒有了大戶,剩下的英國海外領土公民很快被平權、直接成為英籍,那就是後話了。 ▶️ 陳文敏:BNO的前世今生,中方反制有用嗎?(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FLkC93U7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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