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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香港回憶:補漏拾遺篇 262】 一日三餐?
【我的香港回憶】
2025.07.02

人每天應該食多少頓飯?幼稚園、小學教材自然依書直說,說是要早、午、晚三餐,缺一不可,這才是健康、有營養的生活。

但其實「一日三餐」的概念,也是很人為的。午餐是為了照顧上班族的工作時間(或工作時間是為了遷就午餐),早餐是上班前、晚餐是上班後,一切都是以固定工作為前提,再假設這類工作屬於維繫社會的最重要命脈。所以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的作息,都要圍繞「一日三餐」進行。

然而在昔日的西方上流社會,一日卻起碼有五餐:午餐之後有下午茶,晚餐(幾道菜的full dinner)之前還有輕食的 supper(原則上dinner和supper有不同意思),此外如果是貴族莊園,還可以隨時隨地吩咐「downstairs」的廚傭提供小食,可以說全日食個不停。這不是說他們食食食以外就無所事事,只是很多事情都要在餐桌上解決;為甚麼英國人那麼多語帶相關的餐桌語言傳世,也是源於此。

到了戰時狀態,就是另一個極端。敵人不會大愛地根據你的一日三餐作息時間來暫停進攻(除了傳說中的意大利軍隊),飲食自然以支撐生命為最原始目標。就算是戰時家鄉這個「home front」,很多時候,也要配合戰場去改變生活模式。

說這麼多,因為我很不習慣一日三餐的概念。對我而言,甚麼時候食飯,最佳答案就是「做完某件事情之後」、「寫完某篇文章之後」,飲食時間應該由完成一件事情來定義,而不應該反過來,因應甚麼時候「要」食飯,而中段進行中的工作。

通常說到這裏,大媽就會反白眼。

或會問,那真的肚餓怎麼辦?我經常對身邊人說,人和一般動物最大不同,就是應該有能力用思想控制物慾。如果未完成工作,我有時候就會一日一餐;有足夠意志,就可以抵銷飢餓的呼召,更有效控制自己的時間。

說到這裏,大媽通常開始咆哮。

當然,人不能免俗,飯局的社交應酬不可避免。所以,通常我會避免與同一人食飯一年多於一次,而一年一次如果是單獨深入交談,品質一定優於天天見面的吹無謂水。如果真的不得不和一大群人食飯,反正都不能認真談什麼,就會索性再多請一些人(例如婚禮),才符合成本效益。

說到這裏,大媽通常已經忍不住要行動。

她是花很多時間吃飯,和規劃每一餐飯那種人。我經常覺得,明明十分鐘可以完成的生物程序,卻要花兩個小時、連同交通可能要三個小時,未免太不符比例,有需要麼?然而,每年我也會選擇幾次 full dinner 作為田野調研,當作吸收知識的課堂,那些時間,才會覺得值回票價。

有些生活模式,無論説多少次,身邊人都絕不認同。這自然是其一。

當然,說到這裏,大媽早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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