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公路,經常會遇見動物屍體,倒在路旁,相信都是衝到公路被高速行駛的車輛撞死。最常見的屍體是松鼠,有時也會有野貓、野狗、野雞、野壓,甚至野鹿。
如果動物衝出來被撞斃,屍體理應在路中心。似乎很多司機會下車查看,然後把屍體丟棄一旁,繼續上路,通常一週之後,才有負責清理街道的人駕駛著垃圾車「整理」掉。有時候,體積更小的動物在公路身亡,車輛可能也不自覺,然後一輛接一輛、一輛接一輛地駛過,轉瞬間,遺體就灰飛煙滅。
我們在台灣住在山上,附近有獼猴出沒。獼猴曾經是台灣的法定頻危動物,受法律保護,後來被清單除名,頗有一些人把嬰兒獼猴捉去當寵物飼養。獼猴習慣了和人類群居,遇見一般車輛都懂得走避,除非是速度太快那些。偶爾也看見司機不慎撞倒獼猴,慘況欲哭無淚。
十多年前,在美國華府交流工作。記得有一天過馬路時,有一隻小鳥在路中心停下來,汽車轉綠燈後風馳電制,牠不及走避,每輛車經過,唯有盡力伏地,希望在車底下逃命,這樣居然給牠過了幾關,最後自然還是難逃一死。雖然不過是一隻小鳥,但不少途人都被牠的求生意志感動,牠被撞倒後,有途人主動找警察清理現場,然後交頭接耳地哀嘆。
如果沒有人類,這些地方本來都是動物的主權範圍,例如要不是人類擴建到山上,獼猴就不會被撞倒。然而在大自然,也是弱肉強食的,動物也有會被其他各種各樣動物襲擊。對牠們而言,馬路上的車輛、車輛入面的人,也不過是另一種獅子老虎,馬路則是另一種森林。
不同的是人類其實可以與動物和平共存,但一旦到了立法的程度,左膠過猶不及的毛病往往又會出現,以致民情又會逆轉。那是另一種生物鍊的循環。
每次看見路旁的遺體,我都會默默祈願牠們往生。如果連一點惻隱之心也沒有,確然,就失去了人禽之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