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回憶少不了桌遊《大富翁》。
曾經在這裏介紹過,《大富翁》遊戲本來的「反壟斷」意識形態,不過這次不談那些沉重的話題,只談對遊戲本身的記憶。
一般香港人玩《大富翁》,都不會跟隨官方遊戲規則(也就是畢華流得到國際賽冠軍的那套規則),因為他們的遊戲目的不是要策略性的勝利,而是用來聯誼、kill time。
根據官方規則,棋盤、地契、買地賣地之類,其實都是次要,遊戲重點其實是特朗普最愛的「做deal」:我用這塊地,換你的那塊地,大家就可以分別集齊顏色、大家都可以建屋,deal 唔 deal?而且做deal是每一刻都可以做,不用等任何時機。如果玩家都是老手,其實可以很快就終結一局。
但「laymen版規則」就是完全另一回事。最常見的玩法是「順其自然」,全靠運氣,走到哪裏就買到哪裏,直到有人破產為止。有一些 laymen 玩家甚至連土地地段的所屬顏色也直接無視,每買一塊地都可以建屋,遊戲結果的隨機性就更高,也就是技術含量更低。
不少朋友心底裏覺得「laymen規則」比官方規則更「好玩」,因為他們追求的是一群朋友通過桌遊聯誼,而不是鬥智,規則越簡單越好,最理想的時間是可以消磨一兩小時,否則連談話也沒有空間。但官方「專業版」規則卻不鼓勵聯誼交談,因為談話內容基本上就是「做deal」,屬於遊戲核心部分,其他都是沒有人想聽的廢話。
如果是聯誼目的,不少人覺得最「好玩」的角色,其實是「做銀行」。看著朋友們買買賣賣,觀察別人的情緒起伏,自己反而有最大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