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官方活動,很多時候會有「唱名」環節。例如在雙十國慶晚會,每一個到場的嘉賓都會被點名,還會連同頭銜介紹,整個過程可以非常冗長(長達一整小時),當然也不會有任何人認真在聽,只會當作佈景音樂。不過很深印象的是,近年那些被「唱」的頭銜除了局長、立委、董事長、理事長、教授、律師諸如此類,還會有「網紅」。
例如「陳大文,東吳大學教授 -> 感謝陳教授」;「吳小麗,網紅 -> 感謝吳網紅」。
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網紅」已經成為一個 title,不但能登大雅之堂,被唱名的當事人還會非常自豪。雖然在我的世代聽來,自稱/被稱「網紅」,多少有一些反諷效果。
是的,我從不認為「網紅」可以是一個身份(identity),let alone 一個可以用來自我介紹時不會尷尬的銜頭。是的,我曾經有過很多不同身份,很多都會交叉使用,但從不認為「YouTuber」或「網紅」可以是其中之一。如果真的被這樣「尊稱」,無論是甚麼場合、對方是甚麼原因,我心底裏都會覺得是一個非常負面的貶義詞,情願被直接叫 PK 還會自在些,面部表情也會很不自在,儘管我已經是99%時候都 poker-faced 的人。
但我也知道新一代想的完全相反。
在很多學校,學生不時都要寫作「我的志願」,也有一些投票選出「我長大後最理想的職業」。從不同途徑,我看過不少這類文章 / 投票結果,得悉居然要當「YouTuber」或「網紅」的學生極多,甚至可能是最熱門的「我的志願」答案,實在震驚不已。在新一代的網絡原住民眼中,成功的「網紅」收入高、人氣高、工作自由、可以用自己的興趣和強項賺錢、還有社會影響力,已經結合了不少傳統志願的優勢。
但對我們這一代不少人、或起碼於我而言,這樣想是倒果為因。
如果你是家長,會希望子女當「網紅」嗎?我經常說「讀博害人」,但那還是 conditional 的,畢竟有一些人(只)適合讀博士。兩害取其輕,如果子女說希望做「網紅」,我想我會這樣回覆:算了,你有無考慮過讀 PhD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