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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香港回憶:補漏拾遺篇 291】 一往情深還是情感勒索:還記得黃霑「愛的宣言」嗎?
【我的香港回憶】
2025.07.04

蔡瀾離開了,難免令人想起他的好友們,例如很早就走了的黃霑先生。除了歌詞燴灸人口,黃霑曾經發表的「愛的宣言」,其實才是我對他最難忘的童年回憶。

那是1991年,他獲得港台十大金曲頒獎禮的最高榮譽「金針獎」。他上台領獎時,說的一切都和音樂無關,卻全都是關於自己怎樣愛林燕妮。最後,還說要把這個獎和之後所有的榮譽全都獻給林燕妮,獎座也會立刻送到她家。

當時黃霑和林燕妮已經分手,但在公眾眼中(起碼是家人眼中 - 那是那時候我接收訊息的主要來源),他倆只是「耍花槍」。二人分手後,黃霑又曾經登報,內容就是他對林燕妮的「愛的宣言」,街外人都覺得是二人「晒恩愛」的宣傳綽頭,引為茶餘飯後的「佳話」。

那時候的我,覺得這個中年男人居然在一個嚴肅的場合(港台的頒獎禮很官式),在自己理應是被致敬的時候,說「九唔搭八」的愛的宣言,「咁都得」,對他產生莫名好感,覺得他一定是性情中人。為了愛情,在理應高高在上的一刻(得到最高榮譽金針獎),卻自願走到「下把」位置,連這麼肉麻、尷尬的事也可以做出來,真難得。

長大後,才知道一切都不是非黑即白。二人那時候並不是耍花槍,而是已經正式分手,再也沒有復合過,導火線據說是黃霑有了第三者,也就是後來的太太。黃霑送到林燕妮家的那個獎座,也被完封不動退回去。

看林燕妮一方的表白,對黃霑「愛的宣言」完全不感動。當初我不能理解,覺得未免太不近人情,也太不給面子。後來讀到林燕妮的文章,才意識到在另一方的角度,這一切動作,原來都屬於「情感勒索」:在全世界面前做出情深款款的形象,令自己承受千夫所指;但對方為了要求復合的種種歇斯底里表現(林燕妮透露了很多),卻不為公眾所知。

似乎在女方眼中,黃霑在分手後所做的一切,都是 counter-productive 的。這不代表他不情深,不代表行動是才子刻意情感勒索對方的攻心計,但代入女方的主觀感受,卻又完全可以理解那種不快。

一段關係是兩個人的事,對其他任何人都不需要交代,外人也無任何資格評論。這個案例,就是我對愛一個人極深,卻可以被看成情感勒索的啟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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