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小學考試,自然不是要林鄭式炫耀,也不是要偽善地說甚麼考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從中知道了自己的性格,雖則這也是很多年後才越來越清晰的。
Takeaway 是:原來我要有動力做任何事情,都不是因為有任何目標很想達到。我的性格很 passive,物慾需求無論是 tangible 的、還是 intangible的,也都不大,並不喜歡任何形式的競爭和比較。這麼多年來,沒有多少人看過我的CV相信我是這類人,總是覺得很奇怪:為甚麼一般人不會做到的,我可以做到;但做到那些的人幾乎一定會做下去的東西,我都不會做。
但事實上,我真的是這種人。
例如在各種各樣的頒獎禮,正常人反應是開心、興奮。而我的反應首先是緊張(很怕上台),然後習慣了之後(實在領獎太多),就變成厭倦,總是想快點可以走下台,儘快完成被人注視的煎熬。
所以長大後,我知道自己不能說服自己「為了搵多啲錢」而勤力工作。也不能說服自己「為了出人頭地」而做不喜歡做的事情。不是清高,而是我的天性是這樣。如果可以,只想別人不要理會自己,而自己又能生存,就是。
可惜,我同時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在參與考試遊戲的同一時候,我發現,自己充滿危機感,大概這就是從小學考試開始養成的。因為我比林鄭月娥更名副其實「年年考第一」,於是每一年都會擔心:如果考第二怎麼辦?豈不是全世界都知道你在退步?這種憂慮是一個 metaphor,不只是成績。總之,就是習慣了對任何形式的潛在危機都高度敏感、高度重視。而且,為了 pre-empt 一個可能出現、但更可能不出現的危機,就會被 mobilized 做很多事(自我要求是要三重保險),去嘗試心安。
就像為了進入皇仁,除了在本校成績要最好,我也考了皇仁自己辦的入學試,以備不時之需(那個試我記得寫錯了一個字:請君入甕的「甕」字)。同時,又預備了長長的 reference letter 講述三代淵源,並已經部署了萬一需要叩門的途徑 – 通過當時皇仁的副校長,也就是我叔父的皇仁同屆同學,與及父親的橋牌牌友。
自此,任何事情都要起碼三個保障(Plan B, Plan C, Plan D),成了我對自己的基本要求。我畢業後,逼自己同時做三份工作、有起碼三份收入,正是出於同類危機感。而事實證明,it works,否則現在離開香港,就不可能維持比較好的生活條件了。但代價,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總之,這些年來,外間看見我做到的事,其實全部都是 driven by (self-constructed) crises,而不是因為渴望得到甚麼,而積極爭取。諷刺的是,有一些其實我比較想達到的目標,因為沒有危機感,往往就不會成功,就會隨緣了。
我也想過,如果小學的考試壓力不是這麼大,我不是成績這麼好,會否思考方式簡單些,人生會快樂些?我想,100%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