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大清帝國的廣州公行成立,成為東西方商人貿易的中介渠道,加上當時實行「一口通商」政策,令廣州公行的中外商人具有不可取代性,一時間在中國大陸如魚得水,財源滾滾,後來漸漸形成寡頭壟斷,控制了整個大清帝國對外貿易市場。這種壟斷,直至廣州公行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短暫解散、再於1782年恢復、直到1842年正式廢除之前,都沒有結束。這是因為廣州公行恢復歸恢復、解散還解散,公行壟斷貿易的觀念已經漸漸形成。
在廣州公行管理下,廣州十三行的體制同步興起,它們就是廣東省最著名的十三間對外貿易商行,香港開埠前的對外貿易,自然也是他們全盤代理。由於十三間商行獲得大清朝廷授權,被視為對外貿易的官方代理,獲取了暴利,更開始了世襲利益。在廣州公行行走的十三行華商大多有大清帝國官場上的九品官階,所以在姓氏後會加上「官」字。這批「官」不少和香港深有淵源,最著名的例子是道光十三年(1833年)起,當時富可敵國、可能是全球最富有人士之一的怡和行老闆伍秉鑒擔任公行總商,商名就稱為「伍浩官」。[1] 不過這種壟斷貿易的做法陸續產生了不少嚴重問題,例如賣官鬻爵、貪污、賄賂、私相授受等,都屬屢見不鮮。
為甚麼十三行在廣州具有壟斷性,除了政策,還有對策。曾有指這些商行向大清朝廷捐資,金額約為20萬兩(或當時的55000英鎊),換取壟斷清國的對外海上貿易多時,直至鴉片戰爭爆發前後才被逼終止。在這大約七十年間,廣州商行管理下的廣州十三行被視為大清帝國與歐洲、美洲經商的最重要機制,而與之經商的外國商館,相應地也有大約十三個,由英國、美國、法國、荷蘭等國商人組成,清廷當時一概稱之為「夷館」。[2]
當時英國對清貿易在歐美國家當中獨佔鰲頭,由英國東印度公司壟斷,成為大英帝國國力拓展的最大助力之一,令英商成為廣州外商「夷館」當仁不讓的領袖。加上廣州十三行也會排斥行外人士,去加強壟斷本錢,再和外商構成「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可見西方有西方的壟斷,大清有大清的壟斷,雙方卻是互為表裏,是為「一口通商」、廣州十三行制度的主要特色。
在十三行—夷行領袖當中,也包括了美國商人。例如美國商人德雷諾(Warren Delano, Jr.)同時還擔任了美國駐廣州代理領事,主要負責與大清帝國官員磋商,在廣州商界和政界都有一定地位。後來,旗昌洋行(Russell & Co.)在德雷諾帶領下前往香港發展,除了經營鴉片生意外,還兼營航運、保險等業務,下啟香港商業發展一條新路,下文會詳細介紹。[3] 這位德雷諾後來越來越有名,打進美國社會最上層,聯繫政、商各界,累積了豐富跨太平洋國際人脈,逐漸攀登成為世家大族。他的後人有不少知名人士,二戰期間的美國總統小羅斯福 (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就是德雷諾的外孫,所以羅斯福家族和香港也有一定淵源。在下一章,我們會講述德雷諾、羅斯福家族與香港貿易的關係。
[1]法蘭克.韋爾滸著,王皖強、黃亞紅譯《香港史-從鴉片戰爭到殖民終結》,香港:商務,2016年,頁29。
[2]徐中約著,計秋楓等譯《中國近代史》(上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2001年,頁140。
[3]何思兵〈香港與19世紀美國對華貿易〉,《文化雜誌》,2016年,第98期,頁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