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警務處長表示,今年內將會在閉路電視加入人臉識別,並希望傚法中國大陸,「每走兩步就有一個閉路電視」。如果真的是傚法大陸,下一步也許是落實社會信用評級,否則加入人臉識別的效益,就得不到官僚可控的彰顯。
其實自從有了《港區國安法》,一切都可以預期,也無用再言。值得思考的,反而是這個大方向,是不是人類必然?有國家可以扭轉嗎?
我們曾經談過英國法律對閉路電視監控。根據《2012年自由保護法》,英國設立了一個「監視攝像專員」,處理有關監控行為的監督和投訴,而理論上,公眾監控需要在當眼處讓途人得知,而且公眾有權查看有自己的監控畫面。但這些條文都是「防君子」的,相信「新香港」、甚至中國大陸也不會完全沒有,但到了涉及「犯罪」,自然有了另一套protocol。
就像當警察需要調查,每一個被刪除的私人通訊紀錄,大概都有辦法找出來。差別只是在於政府有沒有公信力,有沒有制衡,會不會用來做更病態的侵犯私隱事情(例如社會信任評級),而不是技術本身。
不過西方是否真的不可能出現信任評級?大概不可能出現中國式的一刀切,但概念上,似乎也不可能逃避。例如銀行貸款,乃至一般開公司,有了電子政府,甚麼時候為例泊車、到過醫院多少次之類的事,已經一覽無遺。英國稅局剛開始了「智慧追稅」,銀行會以AI配合自動調查,其實一切風雨欲來。
所以最後的底線,去研判自由與非自由國度,應該只有這幾點:
一、制度上的制衡,一旦越過了紅線,有沒有公民社會力量可以匡正;
二、私人空間的安全,也就是監控會否延伸到家庭內部;
三、大數據的人性使用,也就是會否單獨憑數字影響個人,還是純粹作為備而不用的參考。
西方國家畢竟有自由主義傳統,但很多第三世界國家需要有了民選政府,卻真心覺得中國的一套更有效率,民意也傾向全盤引入。就像現在如果在香港還有一個準確的民調,民意是否依然一面倒抗拒CCTV和信用評級,也已經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