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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港全傳第一集:美國與香港 022】 《蒲安臣條約》與香港知識份子的留美選項
【國際香港本傳】
2026.02.26

大清帝國簽訂《南京條約》後,對美國簽訂的除了《望廈條約》,還有另一條《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又稱為《蒲安臣條約》,1868年7月28日生效。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是中國近代史的關鍵人物,1861年被美國第十六任總統林肯(Abraham Lincoln)任命為第一任大清帝國承認的美國駐華公使,任內頗受大清官員好評,認為他比兩次入侵中國大陸的英國人容易打交道。

同治皇帝繼位後,在洋務運動實行初期,大清帝國設立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現代的外交部。由於當時尚未有太多具備現代外交知識的本國官員,總理衙門遂決定轉聘蒲安臣擔任清國駐西方各條約國的公使,並代表大清與祖家美國國務卿史華德(William Henry Seward)簽訂了《蒲安臣條約》,確立大清帝國與美國的友好關係。

條約與香港人直接有關的重要條款有兩項:允許大清帝國國民移民美國;與及大清公民可在美國學校求學。

以上第一項條文表面上只是指大清帝國國民,實際上還包括香港居民在內的廣義華工,即不少通過香港走到美國的華工都可以合法移民美國。問題是合法移民就算成功入境、工作,也不等於可以輕易成為美國公民,特別是後來出現《排華法案》,期間華工在美國只有居留權,並沒有入籍的權利。這和香港出生的香港人到了英國本土後,作為大英帝國子民,可以成為英國本土公民的安排大相徑庭。

但《蒲安臣條約》對當時的香港人還是吸引的:時至1860年代,香港受到兩大因素影響,以致人口暴增:一是太平天國戰事;二是九龍半島納入香港殖民地的管治範圍,令英屬香港殖民地的人口瞬間急升至超過12萬人。部份人來港後生活無著,唯有打算出洋工作,美國正是一大目的地。《蒲安臣條約》實行後,引致不少美國國民不滿,反對為華工打開這扇方便之門。到了1880年代,在美國的華工已經超過10萬人,不少都是來自香港,數字絕對不容忽視。

而清國公民可在美國學校求學這一項,也對在香港受教育的華人特別由吸引力。由於大清帝國國的外文教育尚未發展,能夠符合到美國升學基本條件的華人,大部份都是來自廣東沿岸一帶、特別是香港;香港馬禮遜學堂的學生,尤其成了往美國求學的先驅。耶魯大學畢業的中國第一位留美學生容閎正是廣東香縣人,先後在澳門、香港的馬禮遜學堂求學,然後留學美國,在1850年考入耶魯大學。

容閎歸國後,在1870年代初期,為配合《蒲安臣條約》的內容,倡議大清官方派遣幼童前往美國留學,不少到美國的「幼童」都和香港有各種各樣的淵源,包括後來的中華民國總理唐紹儀、中國鐵路之父詹天佑等,還有日後縱橫香港政商界的大老周壽臣。可見《蒲安臣條約》不只影響了大清帝國及中華民國的發展,同時也間接為香港培育了國際級人才,例如周壽臣情願放棄在中國大陸政權的仕途,也要回到香港成為華人領袖的決定,就反映英屬香港自身作為當時俊達的事業階梯終點站,已經有了和大陸政權仕途平起平坐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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