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談及潘焯鴻、一拳案的隨筆聯想。
這些「案件」,公道自在人心,「新香港」日常,已然沒有評論的價值。但威權政體常用的「抓典型」思維,在學術角度,還是可以稍作分享。
對政權而言,用這樣的方式傳訊,起碼訊息很直接:宏福苑這類其實沒有多少政治性的案件,也不要評論,好讓政權的定性一錘定音,否則後果自負。而《黎智英傳》這類書就不要流通了,至於「禁書清單」是不會提供的,這樣才可以自我審查。
由於這兩位朋友都是留在香港的人當中,為數極少還會發言的公眾人物,也就是「典型」。他們「出事」,其他自覺屬於同一「類型」的人,都會同步收緊。
然而傳訊效果,卻是多面的。因為誰是「類型」,也不會有統一定義。
例如書店負責人會覺得自己是同類、高危;對宏福苑關心的民間團體,會覺得是殺雞儆猴的對象;有業務的工程師會唇亡齒寒;黎智英有關網絡延伸,也會得到自己依然是打擊對象的結論,諸如此類。
這又比單一打擊面,有更多測試。
對這一套,再評論甚麼都沒有甚麼意思。政權的套路,有很成熟的複合拳,然後會安排一批抹黑、挑撥離間,諸如此類。但歸根究底,就是讓一切的社會評論、參與盡量消失,完全由官方負責。只要不成為「典型」,例如詩人在作品疑似有社會意識、但很難「斷正」,當局就很少一下子以法律解決,通常還是會回到大陸的「約談機制」。
這是為甚麼現在的香港比深圳、上海更維穩主導的又一案例。
回應之道,和朋友保持互信,對要支持的朋友投以信任的眼神,保存元氣,其他的冷處理,已經很足夠。否則,在安全地方大肆批評除了可能影響當事人,也容易協助政權傳播恐慌,而任何極化討論,都是政權希望看見的撕裂,與及宣傳。
經過這幾年,相信大家都已經明白了新時代的潛規則。政權要鬥爭、要對立、要犬儒,就要生活如常,不要正中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