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伊朗的四級警戒像一個作戰流程,維穩總部的監控流程也同樣嚴謹。這幾天我們引述的美國研究報告指出,在伊朗的「橙色維穩狀態」期間,地方民兵負責部署兵力與作戰指揮,總部則負責情資協調與指揮,實務上由「情資副手」承擔總指揮責任,協調警方、革命衛隊、民兵和國家情報部門。這時候,情報部門自然也有「其他工作」,也就是極權國家典型的「逼、供、信」。
情報部門自然會逮捕示威者並審訊,而且運作「獨立拘留中心」,不受監獄體系主管機關監督。報告指出,位於東德黑蘭的 Alef-1 拘留中心有使用毆打與逼供取得供詞的報告,而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
伊朗維穩部門的權力自然也延伸到司法層面,即使司法機關對被告提出寬免,也可能被推翻。部分被拘者回報其偵查人員聲稱,「刑期由偵查方決定,法官只是簽字確認」。例如報告透露在 2022–23年的大型群眾運動初期,維穩部門針對大學成立了專門委員會,要求司法機關在對學生減刑、赦免或暫停處分前,需先與其協調。
總之,對維穩部門而言,外部威嚇不一定是壞事,反而可能成為政權「國安化生活日常」、合理化非常狀態的助力。UANI 報告的四級警戒之所以重要,在於它提供了一種伊朗當局把社會抗議利用、重新定義為「安全威脅」的制度工具。一旦抗議被界定為更高級別的「反國家安全」,維穩機關的動員範圍、武力強度、資訊封控、逮捕審訊、司法配合,都能在程序上更快被合理化。
也就是說,當外界用「軍事選項」、「打擊清單」等話語,介入伊朗輿論場時,伊朗政權卻會把這些話語轉譯成大內宣,例如把示威描述為外敵策動或趁火打劫;把封控與逮捕說成防止顛覆,或把城市接管說成抵禦危機。最後,就會出現民間「自發」的支持政府大型群眾活動,無論背後有多少動員力量也好,這都是政權宣示力量的常設項目。
這解釋了為什麼無數海外伊朗人希望美國協助 regime change的同時,心情也非常矛盾。因為一旦行動失敗,內部協作者除了很可能白白「送頭」,還可能協助政權找到借力打力的機遇,反而更頑強地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