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少持 BNO 簽證移居英國的港人而言,初到英國的某一刻,會出現一種略帶錯愕的發現。那往往不是來自職場、學校,或語言,而是來自一封看似平常的通知:你可以登記成為選民。
是的,在尚未成為英國公民的情況下,只要擁有合法居留身份,便能參與英國的國會與地方選舉。這種經驗,與許多人對「公民權利」的直覺理解並不一致。在多數國家,投票權通常意味著一種身份的完成:入籍、歸化、完完全全成為「我們」的一部分。但在英國,這個順序似乎被輕輕顛倒了。
不少人最初的反應,往往是將其理解為一種針對香港人的特殊安排。然而,追溯其法律基礎,大家就會發現這項權利從來不是為 BNO 而設,而是來自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對「合資格大英國協(或英聯邦)公民」的界定。BNO 並不是例外,而只是被納入這一分類之中。
根據這條法律,「英聯邦公民」包括了各種 British Nationalities,BNO護照持有人是其中一種,所以就算在香港主權移交後,BNO護照持有人依然屬於 British Nationalities,不過不同 British citizens 而已。此外定義也包括所有英聯邦成員國的公民。不過並非所有合資格的「英聯邦公民」都可以在英國投票,另一個前提是他們需要是所屬選區的「居住者」(resident),可以合法長期居留,例如工作、讀書,或2020年後的 BNO簽證。所以我第一次在英國投票,其實是在留學英國之時。換句話說,一個加拿大人到英國旅行,是不可以「順道」投票的。
問題於是轉向另一個方向:這個分類本身,從何而來?
話說英國本來視大英帝國為一個整體,殖民地公民只要符合在英國本土的居住資格,就可以投票,但殖民地獨立之後呢?理論上,主權獨立就是另一個國家,不應再在英國投票,去參與「別國」內政。問題是英國殖民地的獨立,最初卻是模棱兩可的,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參戰的加拿大、澳洲士兵,理論上都是「英軍」,因為他們的身份國際法上依然是屬於「大英帝國」的自治領(Dominion)。
直到1931年,英國通過《西敏寺法案》(Statute of Westminster),賦予加拿大、澳洲等英國「自治領」和英國母體具有平起平坐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讓它們成為完全獨立的主權國家,當時就是用「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這個名詞,作為英國和這些被承認獨立的自治領之間的共同身份。1948年,英國通過 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48,在大英帝國逐步解體之際,提出了一個新的法律分類:「大英帝國與殖民地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 CUKC)。1949年,英國通過《倫敦宣言》,允許英國殖民地獨立之後加入這個「Commonwealth」,身份可以是共和國,也可以不以英國君主為國家元首。而獨立的英聯邦國家公民,都可以投票,那是源自1949年的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1983年的法案,只是1949年法案的更新版,背後的宗旨從未改變。
於是,一個世界上近乎獨一無二的奇特情況出現了:在英國的國籍制度已經明確區分甚麼是「英國人」,選舉制度上,卻仍然保留著一種帝國時期的「共同體」想像。
我們參見以下官方資訊:如前述,只要英聯邦國家的公民、包括 BNO護照持有人在內的各種 British nationalities,在選區屬於“resident”,都有投票權:
Key Voter Requirements for British Subjects/Commonwealth Citizens:
Resident: Must be resident in a constituency on the qualifying date.
Citizenship: Either a Commonwealth citizen (as defined by the 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 or a citizen of 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ge: 18 years or over on the date of the poll.
Registration: Must be registered in the parliamentary register.
Legal Capacity: Not subject to any legal incapacity to vote (such as being a peer in the House of Lords or a prisoner).
(PART I: Parliamentary and Local Government Franchise and its Exercise Parliamentary and local government franchise; 1Parliamentary elec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