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香港人第一次在英國、美國長住,都會對一些治安問題感到匪夷所思:為甚麼西方社會對店舖盜竊如此「包容」?其實本地人也未必默許這種荒謬文化,只是一直未出現足夠大的反彈而已。
最近英國超市 Waitrose 一名員工因為捉賊被解僱,引起舉國反彈,正是物極必反。但反彈過後,制度上、結構上,又可以怎樣?
英國《Theft Act》 依然將偷竊列為刑事罪行,並沒有說「偷嘢無罪」。就連近年成為眾矢之的的美國加州,也從來沒有真正「合法化」950美元以下的偷竊,只是《Proposition 47》把這種罪行由本來可能面對的「重罪檢控」(felony),降級成「一般輕罪」(misdemeanor),然後執法者就愛理不理。
所以問題不單在法律,更在 state capacity。如果執法人員根本沒有足夠人手維持秩序,司法機關又沒有足夠人手審案,法律寫得再完美,都可以形同虛設。但這真是純人手問題嗎?當然不是,只是任何替代方案例如天眼、AI 執法、電子判案等等,本身又充滿爭議,要達到全民共識,並不比正視店舖盜竊問題容易。
但這樣下去,卻是 dystopia 式教材級的文明崩潰。當「低端罪案」變成「低 priority」,邏輯上,「低端」的門檻,只會越推越高,例如入屋爆竊本來被視為嚴重罪行,現在也逐漸成為「生活日常」。這樣的氣氛,當然會改造社會文化。近年美國西岸大量社交媒體上 viral 的影片,就有類似場景:賊人「光明正大」在超市「 掃貨」,店員站在旁邊,不敢阻止,甚至目無表情,因為這才「rational」。
那豈不是說捉賊變成「irrational」?英國這宗最新案例告訴我們:正是。
很多學術指數很愛分析「綜合國力」,最愛計算 GDP、AI、軍事、金融市場等等的硬指標。但對一般人而言,「文明」,只是很基本的事,就看國家能否維持日常秩序,社會運行法則有沒有 common sense。今天文明最矛盾的地方,正是高端制度越來越繁複,例如投資的 compliance 很難說不擾民,法律制度是完善了,但在社會生活日常,倫理卻開始崩潰。
那高層的制度,究竟在保護甚麼人?如果一般人在超市也感覺不到安全,入屋爆竊也是司空見慣,又怎會相信那些高端 compliance 真的是用來保護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