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看《殺出個黃昏》,除了記得謝賢,更記得馮寶寶飾演的蔡鳳說過的金句:「人生匆匆,就係為咗等敲嗰一下喪鐘。」 後面,還有一句:「縱使你兒女成群,都總有一個係瘟神。」
第一次聽已經不覺得幽默,只覺得很沉重。
年輕的時候,「人生匆匆」只是一句成語。二十歲時,總覺得時間多得用不完;三十歲,也覺得來日方長。很多事情今年不做,可以明年;這個地方今次不去,可以下次;想見的人今日不見,總會再見。人生像一張沒有寫上有效日期的車票,我們知道理論上,終有一站要下車,但那一站遠得幾乎沒有必要去想,「有排,唔使驚」。
到了四十歲,感覺大不同。
不只是覺得自己老了,也不只是每天害怕死亡。恰恰相反,這個年紀可能比以前更自由,知道自己喜歡甚麼、不喜歡甚麼,也終於有一點能力選擇自己怎樣生活。但也正因如此,開始懂得另一件事:人生,原來真的有數。父母老了,女兒大了,鏡中的自己變了。以前認為永遠存在的人和事,有些已經不在。就連十年前的自己,也像是另一個人。
人生究竟還有多少個十年?
這條數其實不應該計,因為怎樣計,也不會令人開心。但人就是奇怪,愈知道時間有限,愈會偷偷地計算。還有多少個地方可以去?多少本書可以讀?多少個故事可以拍?還有多少個未認識的人,會忽然走進自己的生命?有時,甚至會有一種很孩子氣的不甘心:世界明明還有這麼多東西沒有看過,為甚麼人生偏偏不能慢一點?
《殺出個黃昏》這個戲名,現在愈來愈喜歡。「黃昏」聽起來像結束,但其實,黃昏本身不是黑夜。一天之中,天空最好看的時候,往往是黃昏。太陽沒有中午那麼猛烈,影子開始拉長,很多東西反而看得更有層次。你知道天終究會黑,但至少這一刻,天還亮著。
人到中年要學習的,不是假裝永遠年輕,也不是每天提醒自己「人生苦短」,然後瘋狂完成 bucket list。我們應該慢慢接受:有些事情來不及,有些人留不住,有些選擇做了就不能重來。但在這些限制之中,我們仍然可以決定今天跟誰吃飯,明天去哪裏,下一本書讀甚麼,下一個故事怎樣說,也仍然可以突然喜歡一首以前沒有聽過的歌,認識一個原本不存在於生命裏的人。
喪鐘總有一天會敲,這件事從出生那天已經注定,沒有任何懸念。但鐘聲響起以前,我們究竟做過甚麼,就充滿可塑性。
當然,我捨不得女兒長得那麼快,捨不得父母老去,捨不得一些已經回不去的日子,也捨不得一個仍然不知道會變成甚麼樣子的未來。但轉念一想,會捨不得,本身已經是一種幸福。只有仍然覺得這個世界值得留戀的人,才會嫌時間不夠。
人生匆匆,最後當然都是等那一下喪鐘。但至少現在,鐘還沒有響。天也還沒有黑。
人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