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文章
Article
Glocal*s
🪶🇺🇦 【隨緣家書|烏克蘭隨筆】 「同神自己deal」
【隨緣家書】
2026.10.02

在烏克蘭Lviv ,訪問本地牧師 Michael,談及一些哲學問題:戰爭來到,一個基督徒究竟可以殺敵到甚麼程度,才符合教義?討論非常 inspiring。

自衛很容易理解。如果俄軍攻入自己的城市,保護家人、保護國家,當然必須拿槍反擊。那麼反攻呢?越過原來的界線進攻呢?如果對面的俄羅斯士兵同樣是基督徒,又怎樣?Michael 說,其實很多烏克蘭基督徒殺俄軍也會很興奮。再追問:那基督徒的界線究竟在哪裏?

他的答案令我記到現在,學到嘢:「每個人和神都有自己的 covenant,自己和神 deal 就可以。」

換句話說,他完全不用替另一個基督徒判斷,究竟這一槍應不應該開、殺這個人是不是罪、你的良心應該去到哪裏。「這是那個人自己和神之間的事情。」

本來預期一個牧師會給我一套 theological answer,例如甚麼情況符合 just war、甚麼叫自衛、甚麼時候武力超越比例原則,等等。結果,他把最終責任推回個人:教會可以講原則,但到了真正要扣扳機的一刻,是你自己面對神。

後來 Michael 又講到另一個實際例子。在烏克蘭,如果一個人真的因宗教信仰不能使用武器,原來是可以被「豁免殺人」的。只是被徵召並不等於甚麼都不用做,而可能改做 non-combat duties,例如煮飯、駕車。

我自然又問:那豈不是人人都可以說自己信仰虔誠,不肯拿槍?沿着 Michael 的邏輯,重點似乎應該不是「如何考核你的虔誠」。一個人是否真誠相信不能殺人,最終仍然涉及 conscience;軍隊當然有自己的制度和程序,但宗教上,他不覺得自己有資格走進另一個人的內心,替神宣布判決。

但回到現實世界,畢竟要可以操作的準則。於是,要申請豁免的不能是普通教徒,而需要提供證明,論證自己一生都是極端和平主義者,真的從不殺生,例如要有牧師、校長 reference letter,甚至可能要提供童年日記諸如此類。

其實,戰爭最容易令人把道德問題集體化:我們是正義的一方,所以我們做甚麼都是正義;他們是侵略者,所以他們每一個人都是敵人。但 Michael 的答案,雖然有點取巧,但起碼保留了一個很個人的空間。

You deal with God yourself,已入notes,雖然是萬能 key,但實用。

您正要查閱的內容,目前僅限付費訂閱會員收看
立即加入會員,即可獲取全站閱覽權限
留言板
加入會員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