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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香港回憶:補漏拾遺篇 126】 子母屋
【我的香港回憶】
2024.10.31

一個人成家立室之後,究竟怎樣同時兼顧自己的家庭,和照顧日漸年邁的父母,這是一個永恆不變的難題。古時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大家族反正就是一家人住在一起,就算是「分家」,也依然在同一條村的毗鄰,根本連「地址」的概念也欠奉。

但現代社會已經有了截然不同的倫理習慣,加上香港的土地問題嚴重,要兼顧幾代人就很困難,結果不少長者晚境都很淒涼。就算是最富有的大家族,除了印度裔的夏利里拉家族堅持全部家庭成員都要住在九龍塘大宅,也是普遍各自自立門戶。那有沒有折衷之道?

祖父一家住在跑馬地,他的幾個兒子後來都是在跑馬地置業,一大原因也是方便照應,已經是相對理想的安排。不過最理想的模式,還是前後居子母屋。

我的伯娘一家移民溫哥華之後,住的獨立屋正前方,就是伯娘父母的獨立屋,literally住在隔壁。那是她的父母移民加拿大時的先見之明,買房子連買前後兩間(那時候加拿大地價很便宜),半推半就的讓女兒一家常伴身旁。

不得不說這樣的安排兼顧了好幾個要素:每一家人都維持了自己的私隱,可以保留對衣食住行的個人風格,雪櫃放甚麼、電視看哪個台、家中放甚麼擺設諸如此類,都不用爭論,這已經天下太平。大家作息時間不同,又不用強行遷就,但同時又可以常見面,例如不時一起吃飯,有甚麼突發事情可以立刻照顧,孩子小時候又可以托兒,如果有傭人還可以共用。而且鄰居是親戚,如果那是偏遠地方,也減低了經常出現陌生人的風險。打算移民的朋友,不妨認真想想這個選項。

唯一缺點是如果家中女主人常常尖叫發脾氣,會難以隱瞞而已(如有雷同並非巧合)。

離開香港之前,我們住在大埔,父母並沒有搬過來,卻在同一個屋苑租了一個單位,每週來住兩三晚。這是最接近上述子母屋概念的安排,那時候的婆媳摩擦自然少很多。不過這是可遇不可求的,特別是在海外,某些地段很少租盤,買兩個房子的價錢又實在不化算。那無論家居多大,只要同一屋簷下,就後患無窮。不過既然已經成為常態,就 c''est la vie 算了。

▶️ 什麼是選舉,什麼是自由,什麼是公義 ...... 我為甚麼出版兒童通識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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