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文章
Article
Glocal*s
【隨緣家書大長篇 🇭🇰】 機械式判刑與平庸之惡:法官們在想甚麼?
【隨緣家書】
2024.11.22

初選冤獄的指定國安法官們,固然肯定留「名」後世,而他們判決的過程,自然又肯定收到 briefing。但判決的一些出人意表的邏輯,還是很能說明另一些令人寒心的現象。

從判決可見,法官基本上對所有被告的反應都不怎麼理會:辯護也好,合作也好,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根本懶得理會,懶得深究,難得思考。而且整個所謂「案情」的焦點(爭論誰參與多少),和他們判決的焦點(誰是誰),也有明顯落差。法官一刀切定義了三個準則:

1. 所有參與的人都是「積極參與」,所以沒有人可以落入單純「普通參與」那個 category(可能不過因為普通參與監禁三年以下,現在已經「坐突」,他們不知道怎樣處理這種史無前例的荒謬);

2. 所有政黨領袖、現任或前任立法會議員都被認為處於領袖角色,無論他們在這件事的參與多或少,這種「title本位」思維,就出現了民主黨時任議員黃碧雲本來已經成功保釋、被普遍理解為非常低度參與、現在卻被重判六年半這種沒有人想到的刑期;

3. 《港區國安「法」》 那些中國大陸式創意「法律」條文,例如甚麼「主動終止犯罪行為」會得到減刑之類,基本上都沒有被應用;普通法作為「控方證人」(污點證人)會獲得的大幅度減刑、甚至撤控的慣例,同樣沒有被應用。無論當事人怎樣積極表示「悔意」、勸告組織解散、指證其他人、乃至配合政權需要講和做的一切,all doesn''t matter。

似乎法官要表達的訊息,就是這樣:我們都是「打份工」,上頭說要重判,而條文又是這樣寫,無論誰坐在這個位置,都是要「依法」這樣判。但我們只是「法律工作者」,不懂政治,所以只能一刀切機械化判刑,對任何政治因素都不加考慮,因為如果有政治訊號要對某人怎樣判,我們已經有恆常溝通渠道接收指示。國際社會看見我們只是機械的螺絲,就會明白我們也只是「打工仔」,議定制裁名單時,就會網開一面,我們一些西方法律同行也會這樣為我們辯護。

用專業的語言、包裝,去行暴政之實的同時,還要嘗試自居清白,這是平庸之惡的極致。

▶️ 35+大搜捕:向湯家驊大律師請教十個邏輯問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j59eoNGNFk

您正要查閱的內容,目前僅限付費訂閱會員收看
立即加入會員,即可獲取全站閱覽權限
留言板
加入會員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