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文章
Article
Glocal*s
南深圳人民廣播電台公佈「台灣正名基準」,下一步呢?
【突發時空】
2021.07.29

李百全治下的南深圳人民廣播電台(前稱「香港電台」)頒布新例,要跟隨中國大陸政治正確原則,報導一切和台灣有關的新聞和內容。然後港台新聞部內部傳出,如果不遵守規例的員工因為已宣誓效忠,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邏輯上,似乎也很可能違反國安法)。

根據新例和通告舉出的例子,我們可列舉清單如下:

  • 台灣 / 中華民國 -> 中國台灣地區 / 中國台灣省
  • 台灣政府 -> 台灣地區當局
  • 台灣總統 -> 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
  • 台灣行政院 -> 台灣地區當局行政機構 / 台灣地區當局行政管理機關
  • 台灣外交部 -> 台灣地區對外交往部門
  • 台灣外交部長 -> 台灣地區對外交往部門負責人
  • 台灣中央銀行 -> 台灣地區當局金融管理單位
  • 國立政治大學 -> 台灣地區的政治大學
  • 台灣故宮博物院 -> 台灣地區的「故宮博物院」
  • 任何提及台灣時出現的「國家」字眼 -> 一律變成「地區」
  • 任何涉及台灣政府的旗幟、徽號或象徵 -> 一律不能出現

這種文字獄,我們一年前這裏就已預計,只是出現的速度比想像中更快而已。其實根據上述基準,幾乎已經等同台港民間交流斷絕。但這是文革,一切只是開始,根據「李百全精神」,以下文字「完善化」陸續有來:

  • 兩岸三地 -> 中國大陸地區、中國台灣地區、中國香港特區,「兩岸三地」名詞不能提
  • 香港 -> 中國香港,不能在任何地方單獨使用「香港」
  • 澳門 -> 中國澳門,其他同上
  • 香港電台 -> 中國香港特區電台
  • 香港歷史博物館 -> 中國香港特區歷史博物館
  • 中港融合 -> 中國香港融入國家
  • 南沙群島 -> 海南省三沙市南沙區

這些,還都只是開始。然後,再下一步呢?你說呢?

您正要查閱的內容,目前僅限付費訂閱會員收看
立即加入會員,即可獲取全站閱覽權限
留言板
加入會員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