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變後,軍隊開始更明目張膽鎮壓群眾,同樣在228出現了大鎮壓,西方國家也宣佈了制裁。但有用嗎?
制裁「有無用」這回事,從來沒有model answer。冷戰後期,西方對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的制裁,後來被孟德拉認為很有效;但近年西方對六四後中國、吞併克里米亞後的俄羅斯,制裁都被普遍認為是失效,乃至有反效果。箇中關鍵,自然是被制裁國家有沒有足夠外匯儲備、有多少替代收入。到了今天,有了中國作為潛在替代收入來源,西方要成功制裁,就更難。
其實緬甸本來的民主化進程、表面放權予昂山素姬,也可以說是制裁的效果。美國在喬治布殊時代,國會通過了緬甸自由與民主法案(名字有點像《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內容就像針對北韓、古巴、伊朗那樣廣泛,除了制裁官員,還包括制裁緬甸金融機構、禁止緬甸使用美國金融服務、禁止緬甸貨物入口等,這對緬甸依靠國內豐富資源改善經濟,確實大有影響。軍方控制大局、但讓昂山素姬來衝門面,一大原因,就是讓西方找到解除制裁的可能。
現在,緬甸軍政府依然強調「經濟改革開放」,希望西方投資繼續來,但如此nasty,美國、歐盟等自然不可能不回應。然而現在的制裁,只是制裁緬甸十名軍政府人員(類似香港級別),而制裁緬甸軍方控制的公司也只是在考慮當中,比起二十年前的全方位制裁,不可同日而語。一來中國已經崛起,足以對被美國制裁的緬甸行業乘虛而入;二來美國多了在緬甸的既得利益,認真制裁,也要投鼠忌器;三來緬甸人民剛部分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軍方肯定會把經濟問題歸咎外國勢力制裁,屆時也容易失去民心。結果,緬甸要挺過去,卻比十年前容易。
美國對香港的制裁,至今不敢上升到金融機構層面(遑論其他),而中國已經喊話說中港金融機構不要理會美國對個人的制裁令。這和美國面對緬甸的處境,彷彿異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