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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緣家書】「愛國不愛黨講唔過去」:邏輯在哪裏?
【私密隨緣家書】
2021.07.29

「新香港」又名「南深圳」幹部曾某,教訓香港人:愛國不愛黨「講唔過去」。以下是這位熟度習近平語錄的幹部的邏輯:

「根據《憲法》第一條,中國奉行社會主義制度,並由中國共產黨帶領,任何人禁止組織和破壞該制度,愛國但不愛或不尊重共產黨的領導講唔過去」。

而一如中國,這樣的邏輯,非常Chinese。

任何人禁止破壞社會主義制度,但中國現在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卻是全球最崇尚資本主義的社會之一,在當年毛主席眼中,這是「走資派」路線。

假如任何人不能破壞「中國共產黨帶領的社會主義制度」,這同樣不能等同為「愛黨」。一個人日常生活飲飲食食,想也沒有想過破壞「中國共產黨帶領的社會主義制度」,但偏偏不愛共產黨,兩者哪裏有衝突?

「愛國者治港」,並非基本法規定,鄧小平的話並非聖旨,沒有法律效力。即使是鄧小平的原話,也是說爭取大多數、中間的多一些,而不是把愛國門檻搬去極左、再讓這樣的人「治港」。他本人就肯定過香港「馬馬虎虎的愛國主義」。

但現在,「愛國者」變成唯一基準;「治港」定義則由特首本人、或主要官員(「主要官員」已經是回歸後的新發明),忽然變成全港包括清潔工人的公務員。這已經是非常誇張的邏輯飛躍。

然後又更進一步,「愛國者治港」再蛻變為「愛黨者治港」。

不妨問問曾某,馬英九是否愛國?他堅持愛國民黨,是否就要標籤他「叛國」?假如馬英九不算叛國,是否卻是暗示台灣不是中國一部份?

又問問曾某,人大政協、建制派議員那些擁有外國國籍的,是否愛國?為什麼他們不是叛國?他們怎可能一方面效忠中國共產黨、另一方面又效忠外國政府,卻又被容許成為「香港管治班子」一部份?

假如某基層公務員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後,說他不愛共產黨,是否犯了虛假陳述?日後是否又要再宣誓,效忠中國共產黨?

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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