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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語言偽術,與會否弄假成真
【突發時空】
2021.07.29

林鄭月娥忽然高調宣佈,「嚴格執行」人大1996年關於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決議,並專門通知英國有關決定,此前也曾要求加拿大國籍的囚犯「二選一」,假如選擇中國國籍,則不能接受加拿大領事探監。

這樣的字眼,貌似非常嚴重,但其實也是某種語言偽術,因為和一般人心目中「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含義並不完全一致。

假如像問責官員那樣,不能擁有外國國籍,有外國護照也要宣佈放棄,那似乎才是一般人理解的「不承認」。但人大1996年決議的「不承認」,只是指所有具中國血統的在中國境內,「首先是中國人」,無論他們持有甚麼外國護照,都不能獲得「外國人」待遇,除非是已經放棄、而且被准許放棄中國國籍。然而,他們其實同時被准許持有外國護照,只是作為旅遊證件。換句話說,中國並沒有要求持有外國護照的中國人放棄後者。

在「新香港」,放棄中國國籍的好處其實有限,就是坐牢有領事探望之類,其他就算你是美國白人,在香港也同樣可以忽然被捕,亦不等於可以被送走。但代價就很明顯,就是失去香港的一切福利和永久性居民待遇。政府自然知道,所以也不認為這會是主流選擇。但假如到了某天,逼雙重國籍者放棄其中一本護照,那就另當別論。

這可能性存在嗎?似乎不大,因為連中國內地目前也不會這樣。但假如「新香港」鬥左風氣蔓延,政府將「護照二選一」的範疇逐步擴大,例如先波及公務員、全體立法會議員、人大政協、區議員,卻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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