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港區國安法的回應,對不少人而言,都是「不夠強硬」。但考慮到歐盟代表27國,需要非常官僚的討論過程,而同時又不具備太多強加於成員國行動的能力,目前歐盟的取態,已經是出乎意料的積極,而且有幾點可能出現的後續,甚或足以影響大局。
歐盟的最新態度,自然是日前通過要採取的「實質行動」,例如在敏感科技、軍事設備等出口,將香港等同中國大陸,這是變相對香港執法方若干裝備的禁運。而月前歐洲議會對國安法非常強硬的表態,則可以作為一種指導綱領,供各成員國參考選擇。問題是,下一步,歐盟可以怎樣?要思考這問題,我們首先要知道,歐盟「不會」怎樣。
對歐盟而言,制裁從來不是一個選項,因為歷史上,歐盟制裁其他國家,都是沒有大成效、乃至有反效果的。就是因為克里米亞危機而制裁身旁的對手俄羅斯,歐盟也發現能力有限,至於當年因應六四事件制裁中國,更是無疾而終。這固然因為歐盟需要和中國的經濟關係,但也反映歐盟有另一種在國際關係的角色。
這種角色,就是要善用自己的強項:在國際社會創造跨國章程,並予以捍衛,讓違反章程的「他者」蒙受經濟損失,歐盟怎樣對待脫歐的英國,正是好例子。對香港問題而言,歐盟最大的王牌,其實是國際法:一來此刻英國還未完全脫歐,歐盟還可以claim有身份向國際法庭追究中國違約;二來歐盟在聯合國有常任理事國(法國)、德國也是「5+1」國際機制常客,有不少平台可以發聲。假如香港持續惡化,歐盟就會有足夠動機,在國際法這戰場,追究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責任,因為這對歐盟各國再和中國就已簽訂的合約討價還價,也有幫助。
另一個很可能出現的後續行為,就是效法五眼聯盟,無限期暫停和香港的逃犯引渡協議,而德國、法國,也剛剛宣佈落實,其他還有幾個和香港有協議的歐盟國家,相信也會跟隨。事實上,這方向已經呼之欲出,只是要等待內部各國具體行動,而當歐盟也不再和香港移交逃犯,相信下一個跟隨的就是日本,香港就會完全自絕於西方世界。
還有一個可能出現、更戲劇性的方案,就是讓歐盟和英國一樣,對香港的BNO護照持有人給予類似待遇。這對歐盟絕對利多於弊:BNO持有人有一定資產,多少能振興經濟,而且歐盟和中國沒有類似《中英聯合聲明》的附加協議,假如歐盟對BNO「擴權」,中國反而沒有任何理據反制。
最後,歐洲一直是全球NGO大本營,這方面的話語權優勢,甚至比美國、英國更有潛力。歐盟可以考慮吸引更多香港人到歐洲留學、加入歐洲NGO,並提供特惠方案,這會對歐盟長遠的全球話語權、特別是制衡中國的話語權有直接幫助;而港人昔日從來難以打入歐洲大陸,一旦完成了這塊拼圖,長遠的軟實力,也會突飛猛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