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洗太平地工程才剛剛開始,對文革下一個目標,司令部又有最新指示:今天《人民日報》、《新華社》同時發表點名文章,要取締教協:
//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的教協,日前宣布退出民陣、支聯會等涉嫌違法的亂港「大台」,但這種逃避追責的伎倆,不單止無法洗脫涉嫌違法的有關問題,更不能勾銷過往煽暴搗亂、禍害香港的罪責。須知《人民日報》和《新華社》,比《文匯報》、《大公報》權威得多,後者還可能負責純粹放風,前者卻直接是國家一部份,「評論文章」絕非「評論」,而是「政策宣示」。例如早前要取締香港大學的學生會,正是這樣由上而下的吹風,然後香港各界要想辦法交功課。假如這模式應用在教協,非常嚴峻。
「新香港」可以根據甚麼法律,去「取締」教協?這問題本身已經沒有意義,因為「依法」的基礎,就是任何法律都可以被創意演繹,去「依法」達到政權需要的目的:
總之,反正有了國安法,要瓦解一間上市公司也好、一個有幾十年歷史和十萬會員的組織也好,都可以是幾日之內的事。
事實上,現在南深圳政權要做的,就是全盤瓦解香港公民社會,所有大大小小的組織、團體,乃至有社會意識的企業,都不容許存在,讓香港人還原為絕對個體化的一隻隻港豬,才符合政權對「和諧社會」的定義。由於國安法的「雷厲風行」,公然鼓吹篤灰、連坐,現在大部份香港團體都已經自我解散,速度之快,一年前沒有人可以想像。剩下來的,單是存在,已經是「罪」。
從這角度看,教協之後,任何形式的組織,都是高危。只要出現一篇「砲打司令部」繳文,已經可以收皮。香港人要保持相互聯繫,必須思考新模式去承傳得來不易的公民社會文化,畢竟這種徹底的高壓,是香港「自古以來」從未有過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