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所在地官員分享了一些內部訊息,感到很不舒服。此刻不希望公開談,即使是會員區也有所不便。於是想到某位前輩,曾經和我分享過的故事。
這位前輩是著名海外華裔異見人士,對圈內人很熟悉,多年前抽身而去,說如果不走,被他人誤會為「同路人」,一生名聲就毀掉。我當時很天真的問:你們不是同路人麼?前輩說,不要以為一時三刻的政治理念相同就是同路人,如果沒有做人基本操守,怎能同行下去?
見我還是不明白,他不厭其煩地分享了圈內「收靚」、和經營產業鏈的潛規則。
原來某幾位著名海外民運領袖到了外國之後,都是靠經營移民顧問公司為生。本來自力更生,應該值得尊敬,但他們的「專長」,卻是協助申請人以政治庇護的身份移民。如果本來就有案子要申請政治庇護,其實並不需要甚麼顧問,所以這些「顧問」的角色,就是製造「可信」的證據。
於是每年大大小小的六四集會,都會加插了不少環節,讓一些不知名人士上台講話、甚或只是在飯聚是拿起咪講話,最緊要是拍照為證,有圖有真相,證明申請人出席了某些「重要反華集會」、處於「領導」第一線地位「公開發言」,一旦回國具有嚴重安全風險,就可以方便獲批。
我聽了不禁苦笑:這些海外民運領袖無權無勢,唯一的「權」,就是安排這些集會的 rundown,居然也可以憑這丁點「權力」,創造出以權謀私的空間。這方面的謀生本能,確是令人甘拜下風。
由於前輩的故事太形象化(他是真名實姓地點出一批人),我自然銘記在心。後來再聽近年流亡海外的香港年輕 activists 訴說另一故事,腦海中就無縫交接。
話說海外港人舉辦集會已經很不容易,政權的白色恐怖大家都理解,如果集會出現完全生面孔、還要操普通話、而又毫不介意的露臉,自然會令人特別留神。
據這位港人activist 朋友說,他們到中國大使館門前集會,頂多只是叫叫「光復香港」的口號,然後就會有默契地離開。那批不認識的普通話人卻大大聲的用普通話高呼「香港獨立」,然後爭相和這批香港 activists 合照打卡,完成任務之後,幾分鐘就鳥獸散。後來得知,這些「證據」很快就用來提交政治庇護的申請,整個套路都是一模一樣。
當然,這裏有一些可以討論的問題:一個人申請政治庇護,是否必須要因為自己從前作出的行為去申請?如果離境前沒有風險,離境後在海外的行為卻具有回國的風險,又應否符合申請的要求?如果不符合,是否有違人道?如果符合,又是否鼓勵了濫用機制作為移民捷徑?
對這些問題,世界各國都不會給予一刀切答案,一定會說 case by case 研究。所以這個「業界」總有空間去生存,直到某些「大戶」太明目張膽,出了醜聞,才會打擊一下。但有時候,醜聞卻可以燃燒掉整個社群的公信力,那就是攬炒。
太陽之下無新事。除了嘆息,只有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