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用哪個角度,這宗案件都難以解釋。
近月在台灣政壇呼風喚雨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花蓮王」傅崐萁訪問香港,作為「文化統戰之旅」的重頭戲,本應是「新香港」久旱逢甘露的貴賓。想不到在這樣的統戰團,傅崐萁的一個隨團團員居然在入境時,被「新香港」警方當場拘捕,還要不得保釋,還押至今,罪名是百搭的「洗黑錢」罪,案發是25年前,金額是一萬美元。
究竟是甚麼一回事?
這類涉及台灣高層政治人物的交流團,每一個團員的名字必然需要及早申報,中國國安會逐一審核,就算是《港區國安法》之前,也一貫如此。如果有團員有「政治問題」,慣常做法是通報台方這個人的入境簽證不會獲批,讓對方知難而退,避免被即場遣返的尷尬。反過來說,如果通過了審查,基本上就不會橫生枝節,起碼這是舊世界的江湖規矩。
如果這次那位被捕人真的涉及25年前的洗黑錢案,「新香港」政府確認有權將其拘捕。但這裏有兩點不尋常之處:首先,當事人在六年前其實也曾經入境香港,自出自入,商談業務,除非案情近日忽然有突破性發展,否則斷沒有當時沒有被捕、現在才被捕之理。而且一萬美元的金額,在舊香港不可能構成不能保釋的理由,其實就算是一億美元,以往也可以保釋。
即使在「新香港」,這個決定都顯得太不尋常。所以這個案例,只能夠而兩種不同的極端方案解讀。
解讀一是純政治。這派理論相信北京既然要武統台灣,對走深藍路線的國民黨人也需要傳遞「正確訊息」,警告傅崐萁這類人的統戰價值其實有限,隨時可以用完即棄,日後必須更緊跟北京「中央」,否則隨時可以拿著他的人質物質敲詐勒索、秋後算賬。傅崐萁好歹是當今台灣政壇第一線的要角,這次訪問「新香港」,卻只能與一批二打六「完善議會」「議員」見面,上次訪京卻可以面見王滬寧,多少也反映了某些事。
解讀二則是純官僚。假定被捕人確是通過了中國國安的審查,沒有政治問題;也確實有多年前涉嫌違反香港法律的行為,但其實證據不足,所以以往舊香港警方覺得沒有足夠理由拘捕,涉及台灣事務也往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於是大家就相安無事。直到現在,「新香港」公安權力大增,才要通過拘捕當事人,顯示警隊「今時唔同往日」,並宣告在「國家安全」、「民族大義」下,無懼觸碰敏感的台灣問題,甚至會以此邀功,爭取更多 funding。至於這動作會怎樣破壞對台統戰,自然 none of their business。
根據台灣陸委會的數字,單是2024年至今,就有五十多名台灣人到中國大陸後或被捕、或失聯,「新香港」當局似乎不讓其他地方同行專美,也要「跑業績」。如果上述解讀正確,台灣人到中國大陸的風險,可能比起到「新香港」還要小。甚麼是「由治及興」,就是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