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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時空🇬🇧🇨🇳】中國為BNO釋法?可以怎樣?
【突發時空】
2020.07.25

中國通過不同渠道放風,會「嚴肅處理」英國就BNO擴權事宜,最新消息是會考慮「釋法」。那代表甚麼?

在基本法附件三(也就是港區國安法橫空而降的法源),包括中國國籍法,而在香港回歸前的1996年,人大特別就香港情況在國籍法作出了六點補充,其中和BNO直接相關的是這一點:

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根據新護法田飛龍教授的說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啟動相關釋法程序,將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國籍法中單一國籍原則貫徹到底,全面抵制和阻斷BNO。」

邏輯上,「釋法」有兩個可能:

1. 在上述附件,改為:上述中國公民「不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或改為:這些「不是」有效旅行證件。

具體操作,理論上是不可以持BNO出入中國境(包括香港)。但理論上,也可以演繹為使用BNO去旅行就是違法,例如使用BNO入境英國,然而除非相關國家以此向中國「舉報」,否則不可能執行。有沒有國家會舉報?假如北京全力施壓,不會沒有,但去得咁盡,也會徹底得罪英國。中國絕對勢力範圍內的國家很少,不少「一帶一路」國家都是英聯邦成員,公開如此配合北京的,可能只有北韓,巴基斯坦也不容易。

2. 另一個可能性,則更複雜,可以改為:所有香港中國同胞,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不」是中國公民。

這等於在香港不再享有居留權、投票權等,至於是否還要交稅、福利如何,非常複雜,相信現在沒有人認真想過,這卻是前特首梁振英曾建議的方案。這裏只想談操作邏輯:可行嗎?理論上,中國不會有BNO持有人的名單,一切又是要靠舉報。假如持有BNO就不是中國公民,其他雙重國籍(例如林鄭月娥一家)卻依然是中國公民,邏輯為何?是否要連雙重國籍也乾脆不承認?目前英國的方案,需要BNO持有人主動申請居留,無數擁有BNO而不申請的人,是否也不再有香港投票權?要是只針對申請了的人,北京除了hack英國系統和靠英國內部舉報,又從何得知?

假如真的如此釋法,後患無窮,但卻真的令人好奇看看怎樣反制。在國際關係,這樣的操作機會實在太少了,怎可以不開開眼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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