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政府很抗拒被稱為「新殖民主義」,但通過公私合營爭奪各國戰略性港口,卻正是與昔日英國東印度公司等殖民作風大同小異。事實上,這種港口發展模式在亞洲的發展中國家、及歐洲較不富裕的國家當中正越來越流行,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自然是主因。從深圳、廣州經濟特區,到上海自貿區等中國原有的港口發展模式,正沿著所謂「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步步輸出,這對本來就是良港、但並不在「一帶一路」必經沿線的香港未來,也充滿啟示。 典型的這類歐洲港口例子,包括中國收購位於地中海和愛琴海之間的戰略海港:希臘的比雷埃夫斯港 (Piraeus)。由於中國企業「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COSCO)獲得比雷埃夫斯港的大多數股權,據報該公司正利用特許協議,作為對希臘政府的遊說武器,從而令新比雷埃夫斯的發展計劃獲批。[1] 另一個同類著名例子是剛談及的斯里蘭卡,科倫坡政府與在香港註冊的國有企業「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就漢班托塔港(Hambantota) 的建設和管理簽署了特許經營協議。該協議最終變成一份為期 99年的獨家租約,斯里蘭卡政府向招商局及其合作夥伴撥出 15,000 英畝土地用作工業園區,以及提供開發港口的稅務優惠。這協議規定,如斯里蘭卡政府無力償還來自中國的債務,則中國有權持有、而不只是租用港口,間接導致2022年斯里蘭卡爆發政變,將簽訂有關協議的政府趕下台。[2] 與通過殖民、歐洲帝國主義和國際法建立的傳統通商口岸相比,這些新口岸雖然大致上保持著「民間」通商口岸的表面特徵,但主動吸引外國實體參與港口治理,讓外國在經濟和港口政策方面具廣泛影響力,以及對外國實體給予優惠待遇等作風,其實依然是百年前租界、條約港的實質,差別不過在於沒有國際法的「國際條約」,將這些特徵整合到一份單一法律文件中加以約束罷了。然而,由於這些港口是建立在各地本國法律基礎上的,各國政府表面上依然掌握主動權,去與外國各方協商,並與各種實體、企業在港口進行商業往來,儘管背後依然含有轉讓部份國家主權的明顯元素。 結果,一個從中國到歐洲的現代化「通商」口岸體系正在形成,中國也逐漸向世界輸出這種新的「通商」口岸體系,其特點可以整合為下列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