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生活,一定會顛覆香港人的人生觀。
在舊香港,無論從事任何工作,大概總會希望升職加薪;無論從事任何生意,是李嘉誠還是街頭小販,大概總會希望多賺錢。
但在海外,剛好相反。
例如在英國,很多小店都會因應生意而調整營業時間,很多都是一週開四天、甚至三天,生意越好不是越積極,而是越懶惰。主要原因是小店總收入過了某個數額,就要多繳稅,多了也是白做,除非多了很多。但一般店主都不會太進取,員工數目一定會控制到最少、全部 hourly rate 出糧,要擴張的 transaction cost 甚高,不是「多幾個客就請多個人」那麼簡單。
這樣的心態,在台灣更明顯。
不少台灣小店都是前舖後居,就算生意不能賺錢也沒有大礙,生意太好卻要加人加貨,會打亂本來的「小確幸」生活。如果是香港小商戶、小店,稍有起色就會想到開分店、註冊專利,諸如此類,但台灣人很少這樣思考,就算生意再好也很抗拒連鎖經營,因為要煩的東西太多,回報不成比例,還是小確幸下去為宜。
至於工作,英國和台灣的職場待遇都很 socialist,除了在金融機構,不同職級之間的薪金差距並不大,而稅收則比香港重得多。在這一個 scale,升職的誘因起碼在金錢上,就變得 insignificant。
然而在另一方面,不同職級的行政責任卻差很遠,如果被投訴,隨時首當其衝被問責犧牲、成為 condom。例如台灣的法律條文有點像中國大陸的「口袋法」,盛行「檢舉」,誰會願意為「阿公」承擔這些風險?為不太多的加薪承擔大得多的風險,普遍都會覺得得不償失。要「升等」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會建議「升佢啦,唔好搞我啦」。
本來爭取升值加薪的另一動機是要一個對外好聽、威風八面的頭銜。但在這個世代,很多人都嚮往 slasher 生活,自己就是自己一人公司的老闆、CEO,不覺得需要向任何人交代。而且在不同機構,頭銜也早就通貨膨脹,印象中,反而已經很久沒有聽過甚麼「見不得人」的頭銜了。
這種生活態度,並不是躺平。大家依然有追求,不過不是放在「careers」身上。究竟這是一種倒退,還是人類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