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藝人高調表示,散發「正能量」是他的責任。
似乎這也是政權的指導思想:一切「負能量」都滅聲,社會自然充滿「正能量」。
「新香港」劇情最新發展是,有團體舉辦徵文比賽,民政署一直是贊助方,卻因為得獎文章「具爭議性」、「影響社區和諧」,而威脅終止撥款。
而這些文章,不過說這香港已不是我的地頭;看著清真寺,擔心香港還會否有宗教自由;打算移民,但不捨得香港。
言下之意,日後文章連表達憂慮、失望也不可以,只能唱好一切,這就是正能量。
但那邊廂,與此同時,區議員的「香港加油」也被民政署ban,邏輯上,卻是「香港沉淪」才可以。
每一個「政策」,都是不知所謂。
當一個政權徹底放棄了講道理,任何行動的「邏輯」,就變得很簡單:凡是香港人可能開心、快樂、舒緩的動作,都不可以做,因為「香港人」已經是原罪。
凡是北京可能開心、快樂、舒緩的動作,就應該大做特做。
這時候,演藝人就可以出場,推廣正能量。
然後香港一片和諧。這是多麼令人興奮啊。